中国古代的“快递”:日行五百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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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引用一下网上看的资料 宋朝时,政府规定,邮递员在传递书信同时还要捎带一些商品,在旅行过程中顺便把各地特产买回去,这种边邮边卖的方式,称为“兼便货物”。 《朱子语类》中有一项统计说,当时全国共有1360个驿站,每年经手46000多封信件。如果这些信件都按加插买卖方式计算,一年下来,大约有275吨货物通过驿道递运。

宋朝时,各地普遍设店售货,还出现了“集市”(即定期贸易集市)和“庙会”(即在寺庙附近进行集市交易活动)。这种商业的繁荣景象为邮政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基础。于是,人们在交邮筒的同时也交货物,在取信函的同时也取货物。 到了元朝,邮政制度有所变化。全国各地设立了6处“集贤院”,作为管理全国的机构。各省、州、府设立“承宣布政使司”,下设邮局,称“儒学提举司”,负责掌管文卷及民间往来信件;各州县则设“儒学”,下置“学正”,负责处理一般性文书和接收传递官府文书,并检查民间来信。这样,就从制度上也保证了公文和民间信差的区分,确保了信息传递的正常运行。

除了官方的通信渠道外,民间通信也非常发达。元初,曾在各地设置传报机关,由民船承担。遇有军事行动或重大自然灾害,民间还可使用“急脚竹签”,以速驰送。这是中国早期使用“邮票”、“邮戳”和“挂号邮件”的实例。

明太祖朱元璋建国后,命令各郡县皆设邮局,统一负责传递朝廷和地方官府的文书。他还建立了“驿传”机构,对官员出差所用的轿子和马匹数量及费用作了明确规定。他还亲自过问邮驿事务,如见地方官吏“因循迟误,奉呈公书不即时发出,致误公事”,便下令将相关官员“拿送监中,责治不恕”。 明朝中期以后,由于疆域的拓宽和人口剧增,交通部门担负的压力很大。为了缓解交通压力,明朝曾鼓励民间交通从业者联合起来,组成“行会”,共同订立运价标准。政府还允许民间开设“私人邮亭”,即私人经营的邮箱,接受百姓交发信件,但价格须得到政府认可,且要获得朝廷颁发的特许执照。

总之,古代中国的邮政,由官办到商办,由人力转成马车,再由马车改成火车汽车,它不断改进不断适应,最终成为了今天覆盖全国,通达全球的现代化邮政。这真是了不起的变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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