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北京平民休闲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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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的北京,与今天大不相同,城墙内外都是居民住宅,城内没有宽阔的大道,只有纵横交错的小巷。但明朝人仍然可以享受到今天的休闲娱乐,在城里有不少茶馆、酒店和勾栏,供人们喝茶聊天、吃饭喝酒和听曲娱乐。

明初规定,京城诸胡同设茶棚50所,每年三月三、九月九两日,允许贫苦人免费取饮。到了明中期,京师的茶坊、酒肆和勾栏已相当普遍。《明世宗实录》载,嘉靖年间,京城内有大小酒楼五七千座;清人吴曼云《燕台柳曲》中亦提到“酒楼高起五层台”。这些店铺多集中于城市各主要街道,如宣武区的前门大街、崇文区的草厂条街等地。

这些酒楼、茶馆大多兼营住宿,因此又是旅店。如方以智《药烟谱·序》提到的“京邑大酒家,楼高三层,床铺至妙”;袁宏道《京都游记》里提到的“南楼,凡三四层,极宽敞……下临上直街,招牌彩画,纤巧如画”。

除了酒楼之外,还有一种叫做“饭馆儿”的餐馆颇受民众喜爱。明末文人张岱就十分喜欢到北京饭店馆儿里吃饭,他在《湖广行省志》中提到,他有一次去了五七个不同的饭馆儿吃饭,分别叫“天香楼”、“集雅轩”等,这些饭馆儿有卖家常菜的,也有卖广东菜的。 除却酒店和饭馆儿,明代北京的娱乐场所还有戏园子。

据载,当时北京最著名的事园子是福海、惠宁和集芳。这三个地方都有戏台上,每天表演京剧和杂剧。许多酒馆也提供演伎乐,甚至打围猎、赛马之类的娱乐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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