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姓在古代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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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朝初年,武王伐纣,灭商立宋,天下一统,史称西周。 周公旦在平定“管蔡之乱”后,制定了一套宗法制度来加强王室的权力,分封诸侯以藩屏周,并对异姓贵族也作了一定的封赏。 据《逸周书》和《史记·周本记》等文献记载,周初分封的异姓诸侯共有二十个: 曲沃桓叔、曲沃庄伯、晋献侯、燕召侯、卫康叔、唐叔、虢仲、虞叔(虞仲)、芮伯、郇伯、杨侯、白侯、徐侯、宋公、滕侯、费侯、耿侯、贾侯、蔡侯、郕侯、郜侯、毛侯、郑伯、曹伯、齐太公。 这其中有些是姬姓诸侯国,如鲁、晋、卫、宋等;有些则是异姓诸侯国,如虢、虞、徐等。这些诸侯国都是周武王时建立的,属于西周的直系诸侯国,地位很高。

为了巩固周王朝的政权,周公还建立了邦畿制度,把都城的百里以内地区划为邦畿,认为这都是天子直接控制的地盘,称为直辖领地或王田。其余土地则分给诸侯,让其建立采邑,作为封地,由诸侯世袭管理。

邦畿之外,是侯甸男卫邦伯,属于高级贵族;邦畿之内,分为州、乡、遂、野等地,属于低级贵族。

邦伯以下,又设官治理,官分九品,士农工商,各安其业。国家给平民定的户籍叫编户齐民,每年按照户口多少缴纳定额的钱粮,服力役。不服从统治的人,一律治罪。

到春秋时期,这种制度依然很有效。例如孔子的父亲叔梁纥就是陬邑(今山东曲阜)大夫,管理一百里的地方。孔子做了鲁国的大夫,管理两千五百里,也就是两千五百户人家。

到了战国前期,虽然各国变法,打破了很多旧制的限制,但爵位制度依然保留了下来。 秦统一天下之后,建立郡县制,废除了封邦建国的方式,以郡守和县令统管百姓,而军权则集中于皇帝手中。虽然西汉建立后恢复了裂土封疆的做法,但封邦建国的制度已经难以行得通,都姓的地位也开始走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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