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的侵犯行为有什么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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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侵犯行为的随意性。3岁左右的幼儿已经能够理解“你可以做,也可以不做”、“你要这么做,就得那么做”等句子,明白某些事情的“规则”,同时也了解这些“规则”是可以打破的,于是他们常常毫无顾忌地侵犯他人。比如一个5岁的男孩可能因为玩得很高兴而不管身边是否有人就大小便失禁;另一个4岁的女孩可能会因为对妈妈不满而在公众场所大闹,以激怒母亲。 这类问题好解决,引导幼儿明确哪些事情可以做,哪些不可以就可以解决一大半了。如果再加上严格的规矩和不断的练习(比如在马桶上小便后要自己冲水,在公众场合不能又哭又闹),效果会更佳。但最重要的还是家长需要放下身段,从娃娃抓起建立秩序感。

2. 侵犯行为的隐蔽性。由于幼儿认知发展的局限性和语言能力的不足,他们还不善于用语言表达自己的需求,因此往往采取一些“旁敲侧击”、“偷偷摸摸”的行为来引起大人的注意。他们会在你正专注的时候突然伸手打你一下,在你背对着他/她的时候踢你一脚或偷走你的东西,或者在夜黑风高的晚上趁你没留意把你刚洗好的内裤扔进垃圾桶……对于这样“卑鄙无耻”的行为,大人往往难以觉察,更谈不上及时制止了。 所以当幼儿出现偷东西、故意恶作剧等行为时,一定要重视,这是他们成长过程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培养幼儿的责任感和自律能力,这比事无巨细地呵护要重要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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