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dogs fi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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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问题我十年前问老师的时候,他的回答是「因为英语跟汉语不一样」。 当时我们正在学句子成分和句法分析,他举了例子说“I eat apples”中“apple”是名词作宾语,而“The dog eats the fish”中的“fish”是名词作主语。“the+限定词+名词”这种结构的词语顺序是不能颠倒的。

虽然看起来「the+限定词+名词」这个结构好像比「名词+动词」要麻烦,但事实上现代语法已经不强调句子一定要倒装以达到某种语法意义了(尽管倒装句在口语中还是很常见)。比如下面两句都是正确的:

1. Do you know what the boy wants to be? 你知道那个男孩想做什么吗?

2. What does the boy want to be? 那个男孩想做什么呢? 现在大部分语法书都承认「名词+动词」这种结构是正确的,只不过这种结构在中文里是主谓宾结构和主系表结构的不同表达方式而已。所以题主的问题也就没有了。

不过,如果硬是要解释的话,那么可以这样理解。

英文是从古英语演变而来的,保留了大量的日耳曼语系特性;而中文则是从象形文字演变而来的,更接近抽象概念。所以语言学家研究发现,当表达相同的意义时,英汉两种语言往往有不同的表达方式。

举例来说,英文中can后接动词用动词原形,而汉语中能后面动词则需变为动补结构。这实际上是不同语言不同表达的另一个例证罢了。 以上全部内容是建立在我老师当年跟我说「因为英语跟汉语不一样」的基础上……如果我老师的说法有误,还请各位多多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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